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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保障产品的食品安全,持续提升入网商家在线经营规范化水平和平台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条和平台相关规则等,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汇供通平台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相关部门、人员。

三、定义

(一)汇供通平台指由江苏汇鸿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冷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本站以及汇鸿冷链提供技术服务或运营的移动端交易平台、外投页面或小程序等。随着汇供通服务范围或服务项目的变更,汇鸿冷链可能在平台规则或公告中对汇供通平台的范围或域名调整予以声明。

(二)商家:指注册并通过汇供通平台审核,在汇供通平台上出售商品的销售方。


第二章 基本内容

一、制度自查

平台定期检查平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有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修订,以确保平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

二、制度实施情况评估

平台通过邀请第三方机构、内部组建评估小组等形式,定期对平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发现不足,及时优化改进。

三、组织保障和人员配备自查

平台定期检查平台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情况,不断优化组织保障和人员配比,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的检查评估。

四、整体食品安全能力建设评估

平台通过邀请第三方机构、专家等形式,定期对平台食品安全能力建设的整体情况、实施效果、面临的挑战和改进方案等进行评估,提出有效改进建议,不断提升平台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五、对商家的实地检查

由汇供通平台品控人员、第三方机构人员等组成检查组对入网商家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检查范围包括:经营资质核查、环境核查等,确保入网商家符合有关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相关要求。

六、对商家经营行为的抽查监测

平台通过品控部门人工核查、大数据技术核查等方式,加强入网商家在网经营行为的抽查和监测,对商家资质和信息公示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发布商品和服务信息、是否遵守网络食品经营的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及违反汇供通平台相关规定的情况等进行抽查监测,不断提升入网商家在线经营的规范化水平。

七、神秘抽检

平台邀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通过神秘抽检等方式,对入网商家的产品进行检测,以评估汇供通平台的食品安全整体情况,风险一经发现,及时反馈商家,帮助商家更好地识别风险,提升线下食品安全规范化操作水平。


第三章 附则

一、制度变更

汇供通平台有权对本制度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新,并在该制度生效前通过汇供通供应商后台、汇供通平台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已经单独通知到每一家使用汇供通平台服务的商家;若商家在本制度内容修改、补充或更新公告后继续使用汇供通平台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商家同意遵守修改、补充或更新的制度。

二、制度效力

本制度作为商家与汇供通平台所签署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合作方违反本制度的,按照本制度、双方协议及其他管理规范进行处罚。

三、制度溯及力

发生在本制度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制度进行处理;发生在本制度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制度。

四、生效

本制度首次发布日期为 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0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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