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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制度
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建立建全通过汇供通平台进行网络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审查登记要求,维护平台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与商家签署的协议和汇供通平台发布的其他规范/规则/管理办法等,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入驻汇供通平台进行网络食品(含保健食品) 销售的所有供应商。

第二章 基本内容

2.1 入驻要求

2.1.1商家申请入驻汇供通平台,需具备如下经营资质:

1 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替代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资质。替代营业执照的其他有效资质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行业许可资质文件。行业许可资质文件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符合当地法规政策要求、可以依法从事食品经营的其他有效资质证明等。

3)“含网络经营”标注:监管部门要求在许可资质证明中标注“含网络经营”方可被允许从事入网经营的,商家应向发证机关申请予以标注。

2.1.2商家同意其向汇供通平台提供的证照如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材料,汇供通可以不经商家同意在法律许可或要求的范围内使用(如向消费者或监管机构提供)。

2.1.3 商家申请入驻汇供通平台的,经平台审核通过的商家方可入驻。

2.2 资质及信息发布要求

2.2.1资质信息

资质项目

图片要求

营业执照

1、营业执照需提供原件;真实有效、提交审核时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需边框、国徽完整,拍摄清晰;

3、营业执照中注册号、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有效期、发证日期、发照机关等重要信息不能被遮挡或涂改;

4、营业执照图片中不得出现除汇供通平台及商家自己品牌以外的其他水印;

5、营业执照图片不得造假(包括P图、假照等);

6、营业执照的黑白复印件可以替代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红色公章,公章文字需清晰且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合同章不可)。

食品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1、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资质需原件、真实有效、提交审核时距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时间大于30天;

2、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资质需边框完整,拍摄清晰;

3、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资质中经营者名称、经营场所、经营项目、发证机关等重要信息不能被遮挡或涂改;

4、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资质的图片中不得出现除汇供通平台及商家自己品牌以外的其他水印;

5、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资质不得造假,不得借用、冒用他人的经营资质,图片不得造假(包括P图、假证等)。

法定代表人/商家负责人手持身份证件

1、身份证件须为:有效大陆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有效护照、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台胞证;

2、本人手持身份证件原件(带有照片面)拍照,并露出完整五官;大陆居民二代身份证需加拍本人手持证件国徽面一张;若无法提供法定代表人手持身份证原件照片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手持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的照片;

3、提供身份证件本人需年满18周岁;

4、身份证复印件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证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如无公章需签名并说明使用用途。

2.2.2 商品信息

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应符合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同时选择的品类需是所有商品中的主营品类,确保内容的真实、准确、合法性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第三章 登记制度

3.1 资质提交规范

商家应确保提交资质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包括实际经营名称、营业资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四章 审查要求

4.1 商家应通过指定系统上传资质,资质审核人员根据审核要求核查证件,符合资质要求的商家予以资质登记;不符合资质要求则驳回,商家需重新上传证件信息,直至符合资质要求后通过予以资质登记。

4.2 商家应按照系统审核提示,在指定位置上传相应资质,以确保在商品详情页面完成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资质的有效展示。

4.3 商家有义务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信息。若商家出现资质造假和仿冒、一证多用、超范围经营等违规的行为,一经查实,汇供通平台将对商品进行下架,对商家进行关闭店铺等处理。

第五章 附则

5.1 汇供通平台可根据法规政策调整、标准制度更新及汇供通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制度,并以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5.2 汇供通平台对已审查通过的店铺资质合规性进行的不定期抽查、巡检,也适用于本制度。

5.3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汇供通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汇供通平台相应规则及协议约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平台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制度于2024年3月13日发布,于2024年3月20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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