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相关
1 结算及付款
1.1平台根据双方确认的商品结算价格向供应商结算货款。
1.2 平台会与供应商约定时间定期结算。每个结算周期的次日系统自动生成结算单,双方核对一致后安排付款。进入结算期的可结算金额为:可结算金额=本期结算订单总销售额-其他相关费用。
1.3 供应商选择自行运营方式使用租用平台在线客服系统的,按照本协议期内每坐席3000元的价格收取系统租用费,租赁期开始前预付后方可使用,平台暂不收取其他相关的增值业务服务费用;供应商选择由平台代为运营的,平台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1.4平台提供的仓储服务及物流配送等其他服务收费标准与结算,见甲乙双方签订的《配送服务协议》与《仓储服务协议》。
2 发票服务
2.1 各项服务均由平台提供并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同时提供服务业发票。
2.2平台销售供应商货物的,按照实际销售数量和约定价格与供应商结算,每件商品按照固定价格结算。
2.3 所有订单统一以平台名义为采购商开具正规的商品发票。平台向采购商及供应商提供物流配送、仓储等服务的,由平台向其提供正规服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