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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总则
信息管理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信息发布规则适用于在汇供通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上发布信息的所有用户,包括本平台及消费者;用户需遵守信息发布规则规范有序地发布信息。
第二条 本平台应当确保所发布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2)政治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3)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4)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5)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本平台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本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7)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依据相关本平台规则的规定不适合在本平台上发布的。
 
第二章 信息公示
第三条 本平台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并提供信息支持和便利。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在公示页面及时更新。
第四条 本平台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以下信息或链接标识:
1.营业执照与其经营许可有关的营业信息;
2.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
3.法律规定其他应公示的信息。
 第五条 本平台拟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消费者。
第六条 本平台除需履行本规范第五条信息公示义务外,还需及时公示以下信息: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的知识产权侵害通知、平台提交的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相关处理结果等。
第七条 组织网络集中促销的,需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规则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等信息。
第八条 本平台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的应依法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对于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并公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链接;保健食品还应显著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九条 本平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信息,根据商品价格、 销量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搜索结果。


第四章 信息记录保存

第十条 本平台对进入平台销售商品及其发布的商品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依法釆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保存有关信息记录。
第十一条 本平台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汇供通平台有权不时对本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相关规则在实施前将会在汇供通平台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如消费者对调整后的规则有任何意见,可以向汇供通平台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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