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汇供通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并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
汇供通需定期对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及时提示平台内经营者依法限期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超过 10 万元的,及时提醒其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第二条 汇供通应定期核验平台内经营者的登记信息、许可信息、个人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现相关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提示变更,并协助其变更或修改相关信息。
汇供通需根据行业特征,有针对性地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增加核验频次。
第三条 为维护消费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汇供通有权不时对本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相关规则在实施前将会在汇供通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如平台内经营者或消费者对调整后的规则有任何意见,可以向汇供通反馈。